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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迅猛发展,人均收入加速增加,居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居民出行的代步工具也由自行车转变为电动车、摩托车、轿车等。电动车因其经济实用、方便快捷成为居民的首选代步工具,然而在电动车增多的同时,由于其安全性能较低,加上许多驾驶人无视交通法规,导致电动车交通安全事故频发。近日,在市城区迎宾街与体育路交叉口就发生一起因不遵守交通信号灯引发的交通事故。
经过民警调取和查看该十字路口监控视频,事故经过清晰呈现:事发时,黑色轿车由东向西行驶,电动车由南向北行驶,当时,交通信号灯显示东西方向直行。黑色轿车在直行绿灯时正常行驶过路口,此时骑电动车的女子闯红灯骑行,最终导致了此次事故的发生。电动车骑车人被撞后伤势较为严重,被送往医院救治。
最终,民警判定电动车驾驶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负此事故的主要责任,汽车驾驶人负次要责任。
晋中交警提示:行经道路交叉口,有信号灯时,要严格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宁让三分不抢一秒;没有信号灯时,汽车要提前减速,避让非机动车及行人,非机动车要下车推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通过。交通事故的发生只在一瞬间,请广大交通参与者为了自身及家人的平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做文明市民。(范舒秀)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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