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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和顺交警大队查获一起无证、超员、无保险、车辆逾期未年检多项交通违法行为,成功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了道路交通安全。
在秋季事故预防期间,和顺交警大队一中队民警在辖区北内环巡逻中发现,张某某驾驶晋A38xxx五菱牌轻型栏板货车从北内环公路由西向东行驶,该车核载5人实载14人,属于严重超员违法行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16时20分,民警行驶至北内环7km+100m处将该车拦截,经出示证件后,将驾驶人传唤至交警大队。经查:张某某驾驶的机动车逾期未年检且无保险,而且张某某的驾驶证处于注销状态,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九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某某作出拘留10日及罚款的行政处罚。
晋中交警提示: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驾驶证注销规定,到期不提交身体条件证明或有效期满不换证超过一年则被注销。若被注销超过两年,驾驶证则作废,注销后驾驶机动车属于无证驾驶。(李忠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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