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热线:0354-3268999

监督电话:17634998788

投稿:sxxwwjz@163.com

县区频道: 榆次 开发区 平遥 祁县 太谷 寿阳 介休 灵石 昔阳 左权 和顺 榆社
山西新闻网>>地市频道>>晋中频道>>交通运输

晋中公安交警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守护行动

时间:2021年07月29日14:38 来源:山西新闻网晋中频道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山西新闻网晋中频道讯 7月28日,在晋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为贯彻落实公安部交管局及省公安厅交管局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部署,进一步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防护水平,减轻交通事故后果,减少交通事故死亡,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努力创造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晋中交警支队决定从8月10日起,在市城区范围内开展“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守护行动”。

据介绍,“电动自行车头盔安全守护行动”坚持宣传先行,筑牢安全意识。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增强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安全意识。

行动采取政府主导、社会协同共治。一是联合保险协会、保险公司与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企业,推广电动自行车安全责任保险,落实新出厂电动自行车自带保险、头盔模式。联合城管部门落实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安全头盔及语音提示。二是联合市、区两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中小学生合法合规骑乘电动自行车、自行车,正确佩戴安全头盔,提高学生出行安全水平。 三是会同工会组织倡导各级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响应“一盔一带”号召,为本单位有需要的工会会员配发安全头盔。 四是统一购买头盔,在学习教育点、执勤站点、社区投放共享头盔。

示范引领、推动佩戴安全头盔。一是推动模范遵守。联合辖区商业中心、社区、学校等单位,要求各单位主动教育自己的员工、居民以及学生在骑摩托车、电动车时要佩戴安全头盔,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二是持续开展警企联合劝导。协调外卖快递企业,开展路面联合劝导活动。推动企业建立并执行外卖快递行业骑手未佩戴安全头盔的处罚机制。走访辖区劳动密集型生产企业,督促制定未佩戴头盔禁止出入厂区规定,严格落实门岗检查和考评制度,并建立企业劝导台账。三是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开展“一盔一带”示范社区、单位、企业、校园创建工作,设置共享头盔站点,落实不戴头盔不得出入社区、单位、企业、校园管理制度。

双管齐下、切实提高安全头盔佩戴率。一是全警上阵,层层落实责任。在各个路口路段对不戴头盔骑乘电动自行车进行“拉网式”现场宣传和查纠。支队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各处室民警、辅警全员参战。将“电动车头盔佩戴率明显提升、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涉电动车交通事故明显降低”作为总体目标,主动作为,做到最大限度减小工作盲区和薄弱环节。二是科学调整警力,加强路面管控。常态化查纠重点时段、重点路段电动自行车逆行、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以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为整治重点,用好教育、警告、罚款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通过保持严管态势,全面提升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安全头盔佩戴率。(林海龙)

(责编:林海龙、郝亚红)
分享到: 评论:

推荐阅读

  •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晋中市人民政府网

网站声明

山西日报、山西晚报、山西农民报、山西经济日报、山西法制报、山西市场导报所有自采新闻(含图片)独家授权山西新闻网发布,未经允许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务必注明来源,例:“山西新闻网-山西日报 ”。
  山西新闻网版权咨询电话:0351-4281485。如您在本站发现错误,请发贴至论坛告知。感谢您的关注!
  凡本网未注明“来源:山西新闻网(或山西新闻网——XXX报)”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图片新闻
商务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