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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平台”靶向发力

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全方位立体化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时间:2020年12月23日16:36 来源:山西新闻网晋中频道进入论坛手机读报

山西新闻网晋中频道讯 12月23日,在晋中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相关负责人介绍了该院开展未成年人司法保护的各项举措与成果。

今年以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在依法办理涉未成年犯罪案件,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积极搭建教学相长的普法平台、矫正引导的帮教平台和未成年被害人保护救助平台,以求极致的工作态度将检察业务与社会治理相融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全方位立体化开展。

项目化建设,立体化推进,聚力拓展青少年法治教育平台。

线下教育重实践。一是建设晋中首个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充分运用互联网、移动通讯、3D虚拟实验室、人工智能等技术,通过知识讲授、体验教学、实践模拟、现场观摩等多种形式,实施参与性、体验性、实践性等学用结合的法治教育新模式,组织接待多所学校学生参观学习,同时结合VR技术打造线上展厅,打破时空局限,在疫情防控中确保学习“不断档”。“12.4”国家宪法日前夕,“检察蓝”相约“红领巾”共赴法治之约,泰山庙小学部分师生走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零距离感受法治氛围、学习法律知识,培养知法、尊法、守法意识,晋中检察、晋中政法、山西政法微博同步直播,在线浏览量达万余人次,扩大了未成年人法治宣传教育的影响力和传播力。二是推进法治副校长全覆盖,全市检察机关共有151名检察人员担任法治副校长,其中包括市、县两级检察长12人。同时,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学校深度对接,通过建章立制、教育培训、座谈沟通、走访监督,将“一号检察建议”、侵害未成年人强制报告制度和入职查询制度落地落实。三是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2019年至今,共组织“法治进校园”讲座数百场,师生家长受众共计27万余人。另一方面,线上教育强互动。今年以来,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南世勤带头,市县两级检察机关法治副校长通过网络为学生讲授法治课、召开“云班会”,为广大学生家长提供法治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未成年人检察部门通过微信公众号推送11堂法治课、164条未成年人检察信息,在线阅读量8万余次,留言2000余条。

社会化支持,精准化帮教,协力搭建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平台

遵循少年司法规律和社会治理创新的现实需要,以涉罪未成年人教育挽救和权利保障为目标,积极整合、多方发动社会力量协同参与涉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工作。晋中市人民检察院牵头,与山西省冶金技师学院晋中校区合作成立了晋中市阳光未成年人观护中心,量身定制以“心理治疗、行为矫正、技能培养”为主要内容的帮教方案,实行全天候家校互动帮教,现已开展帮教33人。平遥县检察院联合共青团平遥县委、县青少年事务社工协会成立平遥县青少年司法观护帮教中心,构建“检察机关+社工协会”合作新模式,进行“专业化办案+社会化服务”实体化运作,探索“承办检察官、社会工作者、监护人”三位一体帮教体系,开辟规范化、职业化帮教新路径。截至目前,晋中已建成6个帮教基地。疫情防控中,各基地主动采取电话、微信群、视频语音、线上考察等多形式跟进帮教,靶向施策,在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值得一提的是,在疫情防控中,平遥县在家待业的两名被帮教涉罪未成年人响应平遥团县委紧急招募青年志愿者的号召,积极报名,经过征求家长意见、检察机关和观护帮教中心综合评估、岗前培训等一系列准备,二人走上防疫一线,参与志愿服务。检察官通过视频、电话、实地查看等方式进行考察指导。二人在这次特殊的考察中思想转变很大,交出了合格答卷,彰显了“检社共帮”的成效。

一站式办案,多渠道救助,合力打造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救助平台。

在依法惩治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同时,全面推进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办案机制建设。晋中市人民检察院会同公安、司法、卫健委、团委、妇联等部门制定《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取证救助实施意见》《关于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未成年被害人询问规则的若干意见》等规范性文件,规定在办理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时,根据未成年被害人的生理、心理特点,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和空间内,尽可能一次性完成对未成年被害人的询问、身体检查、伤情固定、物证提取、辨认等侦查取证工作,并从场所选择、功能要求、取证规范、救助保护等各个方面对“一站式”取证保护制度进行规范,最大限度避免反复取证给未成年被害人造成的“二次伤害”。制度出台后已接处相关案件9件,全市现已建成7个“一站式”办案区并投入使用。(林海龙)

(责编:林海龙、郗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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