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晋中市委统一部署,2026年3月18日至6月25日,市委派出6个巡察组对11个县(区、市)政府下属国有企业党组织开展提级巡察;6月1日至25日,市委派出4个专项巡察组,对榆次区、平遥县、榆社县、和顺县4个重点县(区)高标准农田建设开展专项巡察。近日,市委各巡察组分别向各县(区、市)党委书记反馈了巡察发现的重要问题,向各县(区、市)党委反馈了巡察情况。
反馈指出,各被巡察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山西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平稳有序推进各项工作。但巡察仍发现一些问题和不足,从提级巡察县属国有企业情况看,有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打折扣,国企改革步伐迟缓,国资保值增值有差距;有的政绩观偏差错位,随意做决策、搞投资,盲目铺摊子、上项目;有的内部管理粗放,对国有企业的资金、资产、工程项目等监督监管缺位;有的基层党建薄弱,队伍建设不严不实,党建引领高质量发展还有不足。从专项巡察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看,有的主体责任扛得不牢,落实上级关于高标准农田建设决策部署不到位,协调配合机制不健全;有的监督管理缺位,对资金使用、招标投标、评估验收、项目管护等关键环节监管不力,建好管好高标准农田有差距;有的担当作为不够,党员干部履职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依然存在。
反馈强调,各县(区、市)党委、政府要主动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切实加强对整改工作的全面领导,认真研究整改方案,层层分解整改任务,在整改落实上较真碰硬。县(区、市)党委书记要扛牢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好“四个亲自”相关要求,带头领办重点难点问题,示范推动整改工作落实落细、落地见效。相关职能部门、县属国企要结合巡察反馈问题和工作实际,深刻剖析原因、主动查找责任,细化整改举措、稳步推进整改工作,坚决做到问题不清零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罢休。
反馈要求,各县(区、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好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到全程监督、靠前监督、精准监督,对整改不力、敷衍应付、虚假整改的,要严肃追责问责。组织部门要针对县属国企党的建设不到位、选人用人不规范等问题,专题研究、指导督导,提升国企基层党建和队伍建设水平。巡察机构要强化统筹协调,及时跟踪督促,跟进了解整改落实情况,切实推动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
据了解,巡察期间发现的问题线索,已按规定转市县纪委监委等有关方面依规依纪依法处置。
编辑:曹雅婷